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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荒坟凶尸(第1页)

从那以后胡国华就当了兵,甚得重用,然而在那个时代,天下大乱,军阀混战,拉上百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,今天你灭了我,明天他又收拾了你,没有几个势力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。胡国华所追随的这个军阀势力本来就不大,不出一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,部队死的死、逃的逃,提拔胡国华的那位军阀头领也在混战中饮弹身亡。

兵败之后,胡国华跑回了老家,这时他家里的破房子早就塌了,又逃得匆忙,身上没有带钱,连续两天没吃过饭了,烟瘾又发作起来,无法可想,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,换了一些烟土粮食,以解燃眉之急。

他一寻思,这么下去不是事啊,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,吃光抽净了之后该怎么办?这时他想起了那个附在白纸女人身上的亡魂说的话来,等到穷得过不下去了,就去十三里铺的荒坟中找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,她说那里边有她陪葬的金银首饰。

此时的胡国华当过兵打过仗,胆子比以前大多了,胡国华在军队里曾经听个老兵油子说过很多盗墓的事,盗墓在民间又叫“倒斗”,能发横财,但是抓着了也是要掉脑袋的,所以他没敢在白天行动,把心一横,在一个毛月亮的晚上点了盏风灯,抗了把铁锹,就去了十三里铺的坟地。

(那位看观问了,什么是毛月亮?就是天上没云,但是月光却不明亮,很朦胧。当然现代人都知道,这是一种气象现象,学名叫做月晕,表示要变天刮大风了,可是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谁懂这些科学的解释?有些地方的乡下人就管这种月亮叫长毛毛的月亮,还有人说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,是孤魂夜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。)

等到了地方,他先喝了身上带的半斤烧酒,以壮胆色。这天夜里,月冷星寒,阴风嗖嗖的刮着,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,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,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,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。

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,还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,这回可好,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,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。

好在这是一片野坟,谁都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,附近完全没有人烟,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,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,但是会的歌不多,没唱几句就没词了,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“五更相思调”和“十八摸”。

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的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,那里果然是有一座无碑的孤坟,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,这座坟显得是那么的与众不同。

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,更奇怪的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,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,露出多半截子。棺材很新,锃明瓦亮的走了十八道朱漆,在残月的辉映下,泛着诡异的光芒。

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,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?真他娘的怪了,怕是有什么名堂。不过来都来了,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?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,没钱抽大烟犯了烟瘾憋死也是一死,那样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,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,他奶奶的,今天就豁出去了,一条道走到黑。

打定了主意,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,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,胡国华是个大烟鬼,体力很差,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。他没急着开棺,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茯蓉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。

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,神经也亢奋了起来,一咬牙站起身,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,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,面目栩栩如生,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,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,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象是贴了两帖红膏药,她身上凤冠霞披,大红丝绸的吉祥袍,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妆扮。

这具女尸绝不是两年前曾经见过的那个大脸盘子女人,而且那个纸人是两年前让他来挖墓,过了这么久,就算当时那女尸刚入殓,到这两年之后也该腐烂了呀,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?

但是此时,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,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,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的闪烁着,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,并有许多的金条,简直数都数不清。

这回可发了大财了,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,刚把手伸出去,那棺中的女尸突然手臂一翻,抓住了他的手腕,力量奇大,钢钩一般的长指甲,有一寸多陷入胡国华手腕上的肉里,挣脱不得。胡国华被她抓得痛彻心肺,又疼又怕,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
女尸睁开双眼,从二目之中射出两道阴森森的寒光,胡国华被她目光所触,冷得全身打颤,就象掉进了冰窟窿,连呼吸都冒出了白气。

女尸冷笑一声说道:“你小子果然是个财迷心窍的,象你这种下贱之辈只要有钱是不是什么事都肯做?我看你长了心肝无用,我先替你收起来吧。”

胡国华一听对方想要自己的心脏,那如何使得,急忙道:“不可……不可……”女尸不容他多言,扯去他的衣服,用长长的指甲当胸一划,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,女尸伸手抓住,血淋淋的一口吞到嘴中,嚼也不嚼就囫囵个儿的咽了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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